问题 | 开设赌场罪需要什么证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过程中,法律所采纳的证据主要涵盖了如下六个方面:
(1)物证:例如涉案的赌具、赌资、记账簿等各类具体物体及相关联的用品。 (2)书证:此类证据主指涉及到赌场经营活动的相关记录,比如各项账目明细、会员名册等文件材料。 (3)证人证言:这部分证据主要来源于参与赌博的人员、赌场内部员工以及周围居民等各色人群的陈述与证词。 (4)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即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就其赌场的运作方式、盈利状况等相关事宜所做的陈述与辩护。 (5)电子数据:例如网络赌博平台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数字化信息资料。 (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这类证据主要是针对赌场现场进行勘查后所形成的详细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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