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既遂的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聚众斗殴犯罪的成立要件之一——既遂状态,通常是以下列两个方面作为主要的评判依据:
首先是聚众斗殴行为的实际展开情况; 其次则是该行为所导致的实质性危害结果。 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当参与聚众斗殴的各方成员已经开始集合人员、筹备工具,并且已经抵达预定的斗殴场地,同时已经着手实施相关的暴力行径时,便可以被视为聚众斗殴罪的既遂形态。 需要注意的是,聚众斗殴罪不仅仅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严重破坏,还可能对无辜者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与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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