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行为能称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个体的不当行为有可能会触及到寻衅滋事这一犯罪领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的寻衅滋事,其核心特征在于行为人在没有任何缘由之下进行任意的挑衅和暴力侵害他人民众或财产权益,或者在公共场合擅自骚扰、起哄乃至破坏社会秩序,对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当中,若某个个体基于自我炫耀、无理取闹等不良动机而施行这些相关的违法行为,且其行为已经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那么他/她将有可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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