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这一概念,它通常被定义为,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所签订的合同标的物为目的,在整个合同签署以及执行的过程当中,采用欺骗手段,从合同相对方手中获取大额财物,且这些财物在心中的比重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五个方面:1.以编造出并不存在的公司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采取在票据凭证或其他所有权证明文件上虚构、篡改或销毁等手法制作担保物件进行担保交易; 3.无真正意义上的履约能力支持,却采用如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相对方进而同意并继续履行更大规模的合同; 4.在收到合同相对方支付的货物、贷款、预付款或是担保财产之后,迅速逃离藏匿地点; 5.除上述措施之外,通过其他方式达到非法获得合同相对方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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