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和处罚有什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网络开设赌场罪的法律界定,通常涵盖了如下几大要点:
首先是运用互联网手段搭建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 其次是用互联网建立赌博网站,并且将其提供给他人以组织犯罪行为; 最后涉及到的是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配等相关事宜。 在法律制裁层面上,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犯罪分子,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所谓“情节严重”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已达人民币3万元以上; 赌资数额累计已达人民币30万元以上; 参赌人数累计已达120人以上; 建立赌博网站之后,通过向他人提供组织赌博服务,违法所得数额已达人民币3万元以上; 以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配,违法所得数额已达人民币5万元以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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