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亵罪不给谅解书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性侵罪案件中,倘若被害人事后不予出具谅解函,那么确有可能对被告人刑期上的裁决产生相当程度的影响。
在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中,被害人的谅解往往视作被告人主动悔过自新、尽量减轻其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重要表现形式,这样的亮眼表现或许能使审判机构在审理判决时考虑给予适度的从轻处罚。 然而,若未得到该份谅解函,被告人在量刑过程中的此项优势便有可能不复存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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