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需要本人去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去,股东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机构代为办理股权转让事务。
只要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转让人可以与委托人依法达成委托代理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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