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成立可以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盗窃罪案成立后能否进行和解的问题,具体取决于该案件的实际情况。
通常来说,在一些轻微的盗窃案件中,倘若涉案犯罪分子对其罪行持有端正的认识,表现出良好的悔过态度,并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同时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那么在司法机构的公正裁决与主持之下,便有可能实现双方的和解。 然而,对于那些性质较为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盗窃犯罪行为,即便能够达成和解协议,也无法完全免除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仅能在量刑环节上作为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