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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能变回侵占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刑法之中,盗窃罪与侵占罪乃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罪名类型,原则上不容混淆或擅自更改。
具体而言,盗窃罪乃指以非法占据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秘密、破坏性手段获取公私财物且具有一定金额大小,亦或屡次行窃、侵入他人住所、携带武器行窃以及扒窃等多种形式的违法行为。
而侵占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将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失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的违法行为。
这两类犯罪在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表现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若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环节中,发现犯罪事实与原先认定的罪名并不相符,那么可能会对罪名进行相应调整,然而这必须严格遵循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严谨判断,绝非简单地将盗窃罪“还原”为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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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1: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