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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险驾驶罪谁办理期限更长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到危险驾驶罪办理期限时,多个因素都会对其产生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程度、关键证据的收集状况及犯罪嫌疑人是否积极配合认罪认罚等方面。
一般而言,若案件相对简单明了且各类证据充足确凿,同时犯罪嫌疑人事先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并愿意配合相关工作,则办理期限相对较短。
然而,若案件情况错综复杂,涉及过多争议问题或者必须进行重新调查取证等环节,那么办理期限很可能将会有所延长。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里,地方检察院针对检察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设定为一个月,对于那些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至15天左右。
而法院在此基础上处理案件所需要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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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7: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