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签字了是无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光凭借款合同上的签名,尚不足以轻易判定它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
依据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153条与第154条所规定,某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主要取决于它是否触犯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条例或是社会公共秩序伦理道德规范,以及是否有蓄意勾结、损害他人正当利益的行径存在于其中。 若借款合同上的签名是借贷人自愿签署的,且所述内容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所规定的强制性条例中没有被有意触犯,亦未偏离社会公共秩序伦理道德规范太远,更无恶意串通来侵害他人正当利益的情形发生,至此,我们方可认为这份借款合同确实具备充分的有效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该签名是在受欺骗、受到胁迫之下达成的,或者这个借款合同的条款里存在着故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条例,又或者是严重背离了社会公共秩序伦理道德规范,抑或是包含了隐秘的恶意串通来侵害他人利益的条款在内,那么,我们便不得不承认这张借款合同实际上是完全失效的。 为此,仅从借款合同上的签名来看,尚无法确定其是否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效能,还需考虑到具体情境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而全面地进行评估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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