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补偿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辞职补偿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不属于。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就是这里提到的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补助费; 二是医疗补助费。 经济补偿金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依附关系,是补偿给特定人的,主要是对特定人今后事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补偿性质,应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辞职补偿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因辞职而获得的经济赔偿将按其在公司内任职时间长短来决定,具体而言,每满一年便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金额作为补偿; 若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 如若不足六个月,那便只能得到半个月的薪水作为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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