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怎么算情节严重后果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具体表现形式,以下是其中几个主要的例子:
1.对于三名或更多的被告,提供了实质性的犯罪协助。 2.在勒索、诈骗、绑架等犯罪案件中,通过支付结算平台支付的数额累积超过了二十万元人民币。 3.在信息网络上投放广告或者其他途径提供的资本支持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4.在犯罪过程中所获得的非法收益超过了一万元人民币。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参与到类似的犯罪活动中。 6.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例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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