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演出经纪人刑事犯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二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如演出经纪人在未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那些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为特许、独占或受到其他严格限制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而扰乱原本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且其违法行为达到了较严重程度的话,此举有可能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当于违法所得额一倍以上但不超过五倍的罚款。
若其违法行为的恶劣程度进一步升级,达到特别严重级别,那么他/她将有可能遭受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当于违法所得额一倍以上但不超过五倍的罚款,甚至可能被依法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 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法院将会全面考量该演出经纪人的行为是否完全符合上述法条中所定义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及其行为对市场秩序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及所引发的不良后果。 倘若演出经纪人确实存在非法经营行为,且其行为严重性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包括且不仅限于严重或特别严重,那么他/她们将有可能遭遇到按照这一明确条款进行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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