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反向胁迫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敲诈勒索罪系指行为人为达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强迫他人交出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在实践中,若出现所谓的“反向胁迫”情形,即被敲诈者运用胁迫手段迫使敲诈者交付财物,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事实。 然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权衡各方面的因素,以确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些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实际行动、胁迫的具体方式与程度、涉案财物的价值以及是否存在反向胁迫等多方面。 倘若被敲诈者的行为满足了敲诈勒索罪的全部构成要素,那么他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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