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假烟退赃3000元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倘若某人出售未经授权的烟草制品并在之后协助司法机关追回赃款三千元人民币,便有可能涉嫌违反法律而被告发触犯非法经营罪。
然而,仅依靠数目为“三千元”的赃款恢复情况无法准确地判断此举是否已达到法律所定义的“情节严重”的范畴,这无疑是对于追诉其刑事责任至关重要的一环。 若的确构成非法经营罪行,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多个要素慎重考虑并裁断其所应承受的惩罚,如违规售卖的物品数量、涉案金额大小、前科记录的有无以及犯罪产生的实际后果,以及上述提到的赃款还原状况等等。 虽然帮助退还三千元人民币的行为有可能被视作一种自愿的认罪悔过姿态,对判决产生正面影响,但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必须经由法院整体认定这个案件的详细事实情况后才能下定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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