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罪但加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若罪犯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害,除了需承受刑事制裁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境予以判罚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这意味着尽管罪犯自身无罪,但倘若因他们的行为引发或加剧了他人的财产损失,仍将承担相应程度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尽管罪犯经审判确认无罪,但若有确凿证据证明其行为确实给他人带来了损失,法院便可依据此条款裁定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罪犯或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却必须为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负责。 值得强调的是,此处所述的“无罪”并非指罪犯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而是指其行为并未达到刑法规定的犯罪标准。 即便某人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但若未能满足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此人将无法遭受刑事处罚,但这并不等同于他们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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