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罪55万赌资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三百零三条明文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谋取不正当收益为目的的聚集众人参加赌博活动,或者以赌博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恶性违法行为。
若判断案件涉及的金额已高达五十五万元人民币,则应视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范畴,也更有可能被视作“以赌博为业”进行审判处理。 实际上,法院裁决时采取的措施将是全面审慎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判决,既包括犯罪的详细情节和被告人的诚恳认罪态度,也包括被告人的退赃表现、以及是否拥有如自首、立功等法定可以引致较轻判罚的情节。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被告人能够举证表明自己并非以赌博为业,仅仅是因偶然因素参与高额赌博,且未有指使他人进行任何赌博行为,则面临较重刑罚的可能性便相对较低。 但是,假如法院最终确定被告人属于持续性的以赌博为业状态,并审理出涉案金额高达五十五万元人民币,那么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被告人极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附加一定罚金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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