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贩子拐卖结婚儿童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法规,贩卖幼儿者实施拐卖未成年人的行为应归类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类别当中。
当此卖婴人通过实施拐骗、绑架、收受、贩运、接纳及传送等行为,以达成其出售目的时,则属于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情节。 依此类法律条款的要求,对涉及到拐卖儿童的人贩子需执行如下惩罚原则:若只是常规性拐卖行为,并不伴有任何从重处罚的情节,比如并未诱发严重后果,预计将面临五年之上十年之下的有期徒刑以及数额不等的罚金处罚。 反之,若触犯法律条款中所列出的诸多从重量刑内容,例如拐卖人数众多、采用残暴或恐吓手段、导致严重的后果等,可能会遭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时附加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当这类违法行为极其恶劣,例如造成极端严重的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的后果,甚至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具体的判决结果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情节,包括犯罪动机、手法、所引发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