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不予追究可以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盗窃罪行为的追究,是有明确且不容置疑的法律依据的。
这里所讲到的“偷”,无论其涉案金额大小,均应严格按照相关法条进行严厉打击,进而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然而,在法律体系中,亦有对一些特定情境予以豁免处理的规定,如自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自愿撤回诉讼请求、犯罪行为超过追诉时效期限以及被告人已死亡等特殊情况。 若经证实有人实施盗窃犯罪行为,并且满足法律规定的豁免条件,比如自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撤销其诉讼请求并且符合其他法定要求的话,便可依照法律程序不再追究其责任。 然而,这仅仅适用于此类案件的个别情况,需要由司法机构依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从而来决定是否继续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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