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拒不归还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罪中“拒不交还”行为之概念认定,其基本要点在于:行为人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持有他人财产,该财产形式可以是委托代管物品、被遗忘之物或者隐藏于某地之物等,且这些物品的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程度,行为人才可能被判定为构成犯罪。
具体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相关规定,若该行为导致的财物损失金额大于法定标准,则行为人有义务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若行为涉及的财务数额极为庞大甚至产生了其他重大恶劣影响,那么行为人将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即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须缴纳相应的罚金作为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名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由受害方主动提出诉讼请求方可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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