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有没有追诉期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的设定主要取决于特定犯罪行为应处以之法定最高刑。
而拐卖儿童罪的法定最高刑设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在此类犯罪行为的法律追诉期间被确定为十五年。 然而,若在法定追诉期间届满后,不能再对该罪行进行法律追诉。 但需注意,如若在二十年之后,仍被确认为必须追诉的罪犯,则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故此可见,拐卖儿童罪的确存在着法定的追诉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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