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股东股权构成盗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侵吞、占据股东股权的行为是否应归入盗窃罪范畴进行判断,必须首先明确该行为涉及到的股东股权是否可被视作他人财产。
若该股权确实归属权利人所有,而行为人却采取了非法手段将其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返还,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能构成侵占罪。 然而,倘若行为人采用秘密窃取等非法手段,将他人所持有的股权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同样达到了一定标准,那么这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者,将被认定为盗窃罪。 而依据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行为人将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返还,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在实践案件中,若股权被视为财物,且行为人通过秘密手段非法占有,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然而,若股权实际上是行为人受托代为保管的,且行为人非法占有并拒绝返还,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具体的罪名判定需综合考虑案件事实与证据,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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