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儿童罪哪个法院受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明文规定,针对拐卖妇女儿童这一类特定的犯罪案件,依法应当由案发地区域内的对应级别的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但是,如若考虑到被告人的生活便利等因素,由被告人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或许更为适宜。 因此,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于拐卖妇女儿童这类恶性犯罪案件,既可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接收和审判,同时也可以由被告人长期居住或生活的场所地人民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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