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可以不到法院判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若人民检察院经权衡后,对已查证属实且充足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认定其依法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之时,则应当依法作出起诉确定申请,同步向相关人民法院呈送公诉请求。
这意味着,鉴于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案范畴,在司法实践中每当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请求之后,都必然要遵循法院的审判规程,无法避开法院而进行直接的判决。 故此,我们断言,对于危险驾驶罪而言,是绝对不可能跳过法院进行判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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