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开庭家属可以去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明文规定,被告人家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因其特定身份而享有特权,所以当人民法院向证人发出传票要求其出席法庭作证时,对于这类特殊身份的人士并不存在硬性的出庭义务。
因此,若在某次盗窃罪案件审理中,被告人家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出席法庭。 然而,倘若家属决定出庭,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庭规则,不得扰乱法庭秩序,更不能对证人的作证过程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关于家属的人数问题,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限制,通常情况下,家属可依据法庭的实际安排及座位状况自行做出选择。 然而,若法庭内已无空余座位或出于其他安全或秩序方面的考量,家属或许需遵循法庭的相关规定参与庭审活动。 总而言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涉及盗窃罪的审判中,家属有权自由选择是否出庭,但具体能去几个人则需视法庭的实际安排与规定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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