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否属于正当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这两种行为均被视为正当行为。
关于正当行为,它通常被定义为在实际生活中造成了特定程度的损害后果,然而其外在表现形式看似满足了某些犯罪类型的客观要件,但是本质上却并不具备现实的社会危害性,更没有触犯到任何刑事法律条款。 举个例子来说,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依照相关法规执行公务的行为,这些都可以纳入到正当行为这个范畴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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