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罚款和罚金中哪个属于民事责任范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罚金,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在应对犯罪行为时,所施加于罪人的一项强制性的经济打击举措。
立足于我国宪法明确倡导的"责任坦然承受,坚决反对连坐"这一原则立场,我们只能够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实施执行措施,而不能涉及到其家属或后期所得的财产。 在此限制下,罚金的数额仅限于强行要求罪犯支付个人所有的那部分一定量的金钱。 倘若罪人无力承担此数额,那么将有权利对其自有且合法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变卖乃至拍卖等系列处理措施,以变卖和拍卖所得的款项来冲抵罚金的金额。 我国的刑法基本原则中,明确为审判罚金数额制定了一套标准,即将罚金数额的多少由犯罪情节直接决定,然而,针对罚金的具体额度却并无作出详细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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