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如何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概念,其含义为:
当生产者以及销售人员在产品制造或销售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时,将被判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在此类犯罪中,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产品掺杂使假或是以假充真,质量低劣; 第二,销售金额达到50,000元人民币以上。 针对此类违法行为,我国司法机关会给予严惩。 具体来说,根据不同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刑法处罚。 如生产者和销售者有上述行为并且销售金额在5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的话,将会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销售额50%以上到2倍以下的罚金。 如果其销售金额在20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那么将会被判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销售额50%以上到2倍以下的罚金。 而如果其销售金额超过了500,000元,那么将会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处以销售额50%以上到2倍以下的罚金。 若销售金额达到或者超过2,000,000元,则可能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将会被课以销售额50%以上到2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会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