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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到哪里自诉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所规定的内容,侵占罪这一类犯罪,在性质上属于“告诉才处理”(又称非公诉案件)的范畴。这类案件可由隶属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部门进行裁决。对于这类案件的当事人——自诉人来说,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请求,以期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权利对案件进行调解,同时,自诉人也可以在宣告判决之前,与被告人达成自行和解或撤销自诉的协议。若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则审理期限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执行;反之,若被告人并未被羁押,那么审理期限应在收到自诉状之日起六个月内予以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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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7: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