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范畴涵盖了三大类案件类型,具体如下:
一、仅凭受害者的告诉即予以处理的案件,具体包含了四种情形,这其中也包含特定情况下严重破坏社会安定与国安利益的侮辱诽谤案件; 二、通过相关证据即能对其作出认定的轻微刑事案件。 此类案件中的犯罪行为及其情节相对较轻,可能会导致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此类较轻度的刑罚; 三、当受害者有充分证据阐明其权益受到被告的侵犯,且应当对该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时,但公安机构或司法机关拒绝对此进行追责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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