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造成轻微后果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所导致的轻度危害结果涵盖了以下各类情况:首先是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其次为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者;此外,在进行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标准,以及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的也将被视为此类情形;最后,若行为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并且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话,同样属于此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以上所有行为都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并处以拘役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然而,如果这些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那么就应当按照处罚更为严厉的规定来确定其罪名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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