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押金后还能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押金后还能退吗 自由居留担保金在满足特定要求的前提下,是有权请求退还的。 当取保候审期届满之时,若被取保候审者并未违反任何与取保候审有关的条款和规定,例如,他们并无在未经执行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发生居住地所在的市级或县级行政区域,亦或是在接到传唤通知后能够按时出庭受审等等,那么,该保证金应全额退还予被取保候审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在满足特定条件后,自由居留担保金可申请退还。 取保候审期满,若被保人未违反规定,如未经许可离开居住地、按时应讯等,保证金将全额返还。 这些条件确保了保证金退还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二、取保候审谁才能担保 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为他人提供取保候审的担保: 首先,担保人本身不应与事件存在任何关联性; 其次,保人需具备实际的偿还担保债务的经济能力和意愿; 再次,担保人必须享有政治权利,并且人身自由没有遭受任何形式的限制; 第四,担保人需要提供在案发地管辖范围内的长期稳定的居住证明以及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若被担保人再取保期间放任自身违反法律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担保人未能尽到应尽的担保职责,将面临相应的罚款处分。 如果情节严重,涉及犯罪活动,那么担保人也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谁有权批准 实施保护措施候审的确定权力主要集中于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具体而言,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事件调查阶段拥有批准执行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保护措施候审的权力。而在事件审查起诉的环节中,人民检察院则有资格批准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护措施候审。至于在事件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同样具有批准决定对被告人实施保护措施候审的权力。在做出是否采取保护措施候审的决定时,应全面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事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保护措施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在满足特定条件后,自由居留担保金可申请退还。 取保候审期满,若被保人未违反规定,如未经许可离开居住地、按时应讯等,保证金将全额返还。 这些条件确保了保证金退还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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