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是不是有预谋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罪既可以是经过精心策划的预先计划好的犯罪,也可以是毫无征兆的突然决定而实施的犯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凡是盗取国家或私人财产,达到法定的金额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刑事惩罚。至于预谋盗窃这种犯罪,这往往涉及其策划、预备作案工具以及挑选作案时机与地点等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甚至可能早在实际进行盗窃之前就已经开始了。然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盗窃罪必须是事先谋划好的,因此,即便行为人是在临时起意之下实施盗窃,只要其行为满足了盗窃罪的所有构成要素,例如盗取公共或私人财产、达到一定的金额等等,那么他仍然会被判定为犯下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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