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罪涉及智障人士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有关拐卖妇女罪的司法程序中,当犯罪行为人为智力障碍人士时,其定罪主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做出判断与裁决。具体而言,当行为人明知被拐卖者为智障妇女人而仍以出卖为目的,采用拐骗、绑架等非法手段将她们进行买卖交易时,便可判定为犯有拐卖妇女罪。在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况下,例如:参与人数超过三人、在较长时间内实施了多起犯罪活动或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行为人均将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但不限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等。此外,罚款或者没收个人财产也是此类案件中常见的处罚方式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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