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哪些人可以担任辩护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具备职业资格的律师;
2.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团体或罪犯本人所属单位推举出的人员; 3.罪犯的父母、直系亲属或者配偶以及成年兄弟姐妹等亲属。 唯独注解在于,正处于接受执行刑罚或者被依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状况中的人士,是没有资格担任法定辩护人。 若辩护人为专业律师身份的,自人民检察院开始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之日起,方有权利查阅、摘录、复制案卷的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资料,并且享有与在押罪犯进行会面交流和书写信函的机会。 此外,本阶段内,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其他辩护人亦可享有同等的阅览、摘录、复制上述材料,与在押罪犯会面以及写信的权力。 作为辩护人,他们有权利参与案件的庭审调研和辩护环节;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经过审判长的许可,他们可以直接引领询问被告人、证人、鉴定师的操作; 有权请求新的证人和提供新的证据; 有权请求重新进行司法鉴定或者现场勘察; 代表被告人进行辩护; 对于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决结果持有异议的话,基于被告的授权,辩护人有权为被告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可以担任辩护人的有律师;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