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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与非法占有的区别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1、侵占罪,此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怀揣着对他人财产资源的明确意图,私自将他人委托给本人保管的财务,或者已经遗忘在某个地方的财务,甚至是被藏匿起来的财务占为已有,并且,涉及到的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无论本人是否愿意缴纳回去都不能忽视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另外,还有一种违法行为叫做盗窃罪,它展现了行为人没有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通过获取或控制其他人占有所控制的价值相对较高的财务,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的行为,同样具备了相应的犯罪要素。
2、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它们之间对待犯罪对象的方式不尽相同。
侵占罪主要集中在行为人为他人代管的财务,以及他人可能因为遗忘而遗失的财务。
在此类事件发生前,其实这些财务本来就是属于别人的。
然而,盗窃罪则直接针对他人占有并管理的财物,不论该财物是他人持有的还是持有者所控制着的,除非它不是被部分公开展示出来的。
其重点在于在窃取行为实施之前,这些财务并未成为个人管控之下的财产。
因此,我们可以概括地说,侵占罪的对象就是“自己控制着但原属他人的财物”;
相反,盗窃罪的对象就是“原本被他人所控制或者持有,但是现在被他人窃取走的财物”。
两者在犯罪的客观表现上存在明显差异。
当行为人做出侵占时,实际上对方的财物已经存在于他个人的掌控范围内了,因此他只需要采用某些欺诈、否认等手段就可以轻易地把所有权变得不合法。
侵占罪的手段大部分都是隐秘的或者公开或者半公开的;
然而,对于盗窃罪来说,要想取得这些财物的控制权,必须在得到这些财物之前,这些财物是不在他手中的,所以他只能选择使用隐瞒身份的手段来非法获取这些财物。
此外,当我们讨论侵占罪的犯罪条件时,除了其中提到的非法占有,公然拒退或拒还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但是,在对待盗窃罪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件事情时,只要金额足够大或者出现了其他严重情节如频繁盗窃等情况,无论是达到了侵占罪中的数值还是没有达到,都可以构成盗窃罪。
尽管有人在盗窃后曾试图归还给人家,但是这并不影响该行为的罪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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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9: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