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微罪不诉是否仍被视为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检察院对于一些微小的刑事犯罪案件,如在法律判决上并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能够得到相应的豁免权的情况下,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不起诉处理。
因此,虽然此类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但由于其性质较为轻微且未被起诉,故案底仍然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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