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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盗用信用卡信息犯罪的界定,其重点在于所涉信用卡必须达到一张以上,而且行为人通过窃取、收买或不当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使得这些资料足以制造出有效的信用卡,或者能够让行为人以信用卡持有者的身份从事各类交易活动。
对于该类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规定如下:
1.如果仅仅涉及到妨碍信用卡管理的问题,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处罚,同时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然而,如果相关情节特别恶劣,达到了数量巨大的级别,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那么面临的刑期将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之间,并且需要同时承担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款的义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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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