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被告人扣押钱款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判定为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涉及到扣押的现金款项,那么这些款项应视为犯罪收益或涉案财产。进一步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任何犯罪分子在违法行为中获得的所有财物,务必都需进行追回或者要求其退还;对于受害者的正当财产,应该迅速归还给他们;而至于违禁品以及用于实施犯罪的个人财物,则必须依法予以没收。据此推断,若是扣押的现金款项被认定为犯罪收益或涉案财产,那么它们将被依法没收;反之,若这些款项被确认为受害者的正当财产,就需要尽快地返还给受害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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