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主动退赃后是否还会判实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七条的相关法规,对于盗窃这类刑事犯罪的惩处力度,主要根据其涉案金额及情节的恶劣程度进行衡量。若行凶者在犯罪事实发生后能积极自动投案并对自身所犯下的罪行诚实坦白地交代清楚,那么这种行为将被判定为自首,可以依法予以减轻或者是从轻的惩罚。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可以实现法律免除对其进行处罚的结果。然而,实际的判决结果究竟是被判实行徒刑、拘留还是管制等形式的监禁,还需基于多个综合因素来进行权衡,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罪行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罪犯的认罪悔过表现等等。即便行凶者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所盗财物,此举的确可以被视为其悔改表现之一,但能否完全避免对其执行实际刑罚,仍须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倘若司法机构认为该罪行所涉及到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或者存在着其他不适合给予免于实际刑罚处理的特殊情况,那么即使存在自首和退赃的情节,也不能排除被判处实际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关于盗窃罪主动退赃之后是否还会被判实际刑罚,必须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最终裁决来做出判断。如果司法机构认为退赃和自首的情节已经足够减轻对罪犯的惩罚,那么他们可能会考虑对罪犯施以相对较轻的刑罚,甚至有可能免除对其的实际刑罚;反之,如果司法机构认为该罪行的社会危害性极大,那么他们可能依然会选择对罪犯判处实际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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