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劣药罪构成四要件分别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销售劣药罪,即在遵守我国药品管理法规的同时,对明显可知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实施销售,并因此而对人类身体健康产生严重、深远影响的违法行为。
该罪在下述方面具备详细的犯罪构成条件: 首先,该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多重且且复杂的,既涵盖了国家对于药品的严格管治制度,同时也包含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权益; 其次,在客观事实上,该罪表现为生产和销售劣质药品的行为,这将直接导致对个体人身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及损害; 换言之,这种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和损害的情况,通常表现在使消费者残疾甚至会引发其他严重后遗症,或是由于服用劣药而延迟治疗,进而使得疾病恶化并加重病情,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生命危险等严重后果。 再次,从主体角度看,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人与团体都能成为本罪的涉案主体; 最后,应注意到该罪行在主观心态上是存有恶意的故意为之,而过失则无法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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