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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面对现行罪犯或存在重大嫌疑人特征的对象时,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公安机关有权现场施行拘留措施:
1.正在筹备实施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或是犯罪行为结束后立即被公安机关察觉到的;
2.受害者或者在场观众言辞确凿确定其为犯罪嫌疑人;
3.在其居住地或活动场所发现进行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我了断生命、逃离现场或者藏匿在某处逃避法律责任的;
5.存在销毁罪证、伪装罪证或串谋供述等潜在风险的;
6.故意隐瞒真实且详实的姓名和居住地址,身份难以确定的;
7.具有流窜式犯罪、多次犯罪以及团伙犯罪重大嫌疑等特质的。
当公安机关行使拘留权力时,需出具相关的拘留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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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8:5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