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摇撞骗罪在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刑法中,被规定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通常被定义为为追求非法利益而故意假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职务、职称,实施欺骗手段,严重损坏了国家机关的尊严和权威性,扰乱了相关正常运作的制度。
对于这项罪名,我们可以理解成它属于典型的行动性犯罪,因此,只要某个行为人公开伪装自己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以此来招揽行骗,那么无论情节如何轻微,原则上都应该视为犯罪,并应立即展开相应的案件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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