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能否附带民事诉讼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侵占罪案件的受害人可有权向被告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
通常情况下,对于侵占罪所导致的受害人财产损失,受害人仅有权利通过合法手段向司法机关申请立案,并由法院展开追缴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将非法所得予以退赔; 然而,倘若在被告人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导致受害人的财物遭受了损坏乃至流失的严重后果,且即便经过诉讼程序的追缴及退赔措施仍然无法充分弥补受害人实际损失的,则受害者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单独发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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