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冒伪劣商品单位犯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单位所涉及到的罪责追溯程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当伪劣产品的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伍万元时,即可触发此项罪责。 其次,如果伪劣商品尚未完成销售过程,但是预估其货值已经高达人民币拾伍万元以上,同样也会构成犯罪行为。 最后,即便伪劣产品单价低于人民币伍万元,但是将已经售出的产品金额乘以三倍之后,再加上未能出售的伪劣产品的货值总额,若是达到或者超过人民币拾伍万元,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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