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收公众存款罪新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又被称之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吸收公众存款罪,它是指在未经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向广大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一种犯罪行为。鉴于近些年的发展趋势和形势变化,我国对该类型犯罪行为的法律管控方针已然得到了显著增强与调整,其中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主要的领域:首先,我们已经大幅提升了相应的刑事处罚标准程度,对于那些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将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置;其次,我们已经明确了“非法性”的定义,强调行为人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必须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再次,我们特别强调了如何区分集资诈骗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间的区别,以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误判和混淆罪名的现象;最后,我们还制定了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不仅要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要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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