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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票据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下列情况下的行为可以被视为不构成刑事犯罪:
(1)当事人并不清楚所使用的金融票据是否为伪造、变造或失效;
(2)由于误解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视为属于自身的财产而加以使用;
(3)当事人在未能意识到自己的存款已经无法满足需求的前提下,误签了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4)签发电汇票、本票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导致错误事项的记录;
(5)当事人未察觉到相关金融凭证如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或银行存单等系伪造、变造而照常进行使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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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0: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