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即为【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法律条款,该条款对涉及生产、销售和提供劣质药品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在涉及药品生产、销售和提供环节中,只要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到人类健康的劣质药品存在,即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格处理。 具体而言,这些违法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相应的罚款; 若情节更为恶劣,如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此外,对于那些明知是劣质药品却仍然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药品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严厉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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