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判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组织、经营行为中存在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为幌子,实质上是通过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购买相关产品与服务来获取入会资格;
在这一过程中,会员需要按照特定顺序组成层级机构,而组织者或领导者直接或者间接地将参与者数量的增长作为计算酬劳或者返利标准。 这种传销活动以发展更多的人参加为手段,目的在于骗取钱财,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对于此类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应被判处五年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金额罚金; 如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同样数额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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